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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我想把氣氛弄得那麼僵,

是有人太犯賤,耳根子硬的跟什麼似的,

講了幾百遍,幾千遍,幾萬遍,

還是講不聽。

暗示的行不通,

我用明示的總可以了吧。

別怪我,

這一切只能怪你自己太有自信,

是你給你自己難堪,

怨不得別人。

請不要再說我不知好歹,

我只是明確地表達我的喜好與意願,

所以,

以後請放尊重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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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aine7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